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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洛阳保障房政策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0-24 09:59:22

从国家发布的一些经适房的开始,现已不在建设经适房,取而代之的是洛阳的保障房,洛阳政府现在核心建设保障房,认真的落实这一些工程。

根据洛阳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稳步推进和持续实施奠定了基础。在工程建设方面,他们坚持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督查,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月例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保障房建设质优价廉,杜绝豆腐渣工程。

另外,在保障房分配认购方面,洛阳市还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使民心工程让人心服。他们首先从关键环节入手,在资格认定上严格执行“三审二公示”认定程序,严把准入关口。在动态管理上认真进行年度复核机制,畅通退出渠道,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经济适用房分配方面,他们坚持“一个项目一报名一确认”的办法,实行公开摇号选房方式,从而把有限的住房保障资源分配到真正需要住房的困难家庭手中。

从经适房的替代产品为保障房

1.廉租房:面向洛阳市居民(有洛阳*的低保户,家庭收入在930元以内)提供的政府补贴租房房源,

租金大概0.8元/平米 月(洛阳商品住房租金在10元/平米 月 以上);

2.公租房:面向所有在洛工作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具体收入标准界定待定,

初步定为提供本市劳动保险上交证明的固定务工人员;

备注:对外来务工人员一样可以享受本市常住低收入居民一样的补贴租房政策,体现了新政策的公平性;

3.加强棚户区改造:改造回迁,提高原居民居住条件;

想在洛阳购买保障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

2、属于此前购买过单位房改房或集资房的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

3、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300元;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5、另外,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属于无房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具备上述申购条件的市民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居民*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未婚申购者须携带民政部门或所在社区开具的单身证明,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报名,接受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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